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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3·5”智能犯罪案侦破纪实

1999-04-13 来源:生活时报 鲁立新 我有话说

1998年3月5日,傍晚6时30分。

厦门市公安局开元分局员当派出所值班民警黄卫东接到报警电话:槟榔东里116号602室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黄卫东在向分局汇报的同时,迅速驱车直奔现场。

走进房门,只见客厅通往卧室的门道上躺着一具尸体,血肉模糊,脑浆遍地都是。

房内布置简单,不像家庭住室,经询问房主,证实是租住的。房客正是那个躺在地上的死者。该男子二十多岁,他仆倒在地,后脑勺上被钝器敲开了一个血洞,脑浆四溅。

现场提取两张包裹单和两张汇款单,收件地址均为长春市,收件人名字后是“姐姐”二字,寄件人是赵鹤峰。

经对比身份证上的照片,死者即是赵鹤峰。显然,包裹和汇款皆是他寄给姐姐的。

勘查工作在进行着,晚上8点多钟,黄卫东突然接到了中山医院保卫科打来的电话,说一个年轻人到中山医院包扎受伤的头部,那人说他杀了人,让医院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连东,1971年11月16日出生,南平地区顺昌县人,吉林工业大学汽车专科毕业,未婚,厦门市三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机务员。

在黄卫东威严目光的逼视下,陈连东惊惧不安,满脸痛苦地供述了他就是槟榔东里116号602室的杀人凶手。

黄卫东问陈连东:“你为什么杀人?杀人后高喊救命又是为什么?”

陈连东眼里顿时蓄满泪水,哽咽着说:“他要杀我,用锤子敲我的头,我是被迫无奈才奋力反抗,失手将他打死的。”

3月6日,厦门市公安局开元分局对陈连东执行刑事拘留,陈虽承认杀人,但仍坚持说是在先受到赵鹤峰袭击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自己才将赵杀死的。经厦门市检察院批准,厦门市公安局于3月16日以故意杀人罪对陈连东执行逮捕。

在案情分析会上,市公安局欧局长决定预审处一科科长陈天福负责此案的侦审。

陈天福曾任鼓浪屿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不仅是位身经百战的老刑警,同时也是位经验丰富的预审官,经他之手办的疑案难案不下百余例,无一出现差错。陈天福发现该案有许多地方都违反常规,最重要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陈连东反复交代他是在3月5日也就是发案的当天中午才认识赵鹤峰的,他的口供可信吗?二是陈连东杀赵鹤峰的动机显得模糊,不明确;三是陈连东为什么杀人后反而呼救而且投案自首?是故意制造假象还是真像他所述,赵试图加害于他。

陈天福经过梳理,决定采取三条措施:首先,调查死者赵鹤峰的身份。其次,再次察看现场,对现场遗留物进行妥善处理,叮嘱房主对房屋暂缓清理,现场有关死者的物件,哪怕是一张纸片也不能拿出房门。

最后,他对陈连东进行了讯问。

陈连东望着陈天福,边回忆边叙说着:“3月5日中午,我从人才交流中心出来时,大约是2点15分。我原打算去党校的一个朋友家玩,就在这时,一个人上来拦住我,他问我会不会英语。我问他哪方面的,他说是计算机方面的。他接着向我解释他有一本计算机方面的使用说明书,急着要翻译出来,想请我帮忙。我当时因为想到党校朋友那儿去,有些犹豫。他拦着我说,很快的,最多两个小时就可以翻译出来,恳请我帮帮忙。”

陈天福突转话题:“你的英语是几级?”

陈连东愣了愣:“四级。”

陈天福:“你学的是机械制造,英语四级能翻译出计算机方面的说明书吗?”

陈连东:“当时我对他说了,英语我懂,但计算机专业英语词汇我不行。他说没关系,只要一般的翻译就可以。”

“我们就叫了一辆的士,‘拉达’车,到了槟榔东里116号。我问他说明书在哪里,他指指卧室说在里边,让我在里边翻译,说外面光线太暗,我就进到卧室里去翻译了。我发现有些计算机专业英语词汇翻不出来,就问有没有英语专业词典,过了一会,他说他有个朋友是搞计算机的,说不定会有,可以到那儿找找看,然后他就出去了。很快就回来了,说他朋友那里人多,腾不出手找词典,呆会找到后送过来。这时我看时间拖得太久,就想给党校的朋友打个传呼,免得他老是等我,于是就借他的电话用,他走到墙边,把电话线插上。”

陈天福:“他为什么把电话线拔掉,你问他了吗?”

陈连东:“我问了,他说是平时怕电话打扰,就把电话线拔了。我们等了一会,我党校的朋友回了电话,我告诉他下午有事,不能去他那里了,并道了歉。

“6点左右,赵到厨房给我泡了一碗康师傅方便面,放在书桌上后就悄悄退了出去。”

陈天福:“你当时听到锁铁门的声音吗?”

陈连东:“没有,我没有注意,我专心翻译着说明书。大概有五六分钟的样子,赵轻轻走到我身后,突然举起手中铁锤朝我头上敲击,他敲了四下,我当时就懵了。

“我转过身去抢他手中的锤子,但没抢到。我俩滚到床上,我死死抓住铁锤的木柄,他紧紧咬住我的手,还伸出手来想要抠我的眼睛,被我用手挡掉。后来,我终于用双手卡住了他的脖子,他拼命挣扎,握铁锤的手松了下来。这时我们又滚到了地上,我顺势夺过了他手里的铁锤,他爬起来朝客厅跑去,我快速地爬起来,挥着铁锤追上去。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我根本没有思索就冲上去用铁锤连击他。我怕他爬起来再杀我,连击他十几下,直到他的血喷出来,我才清醒过来。我感到害怕,就跑到铁门边,想冲出去。我拉铁门,但门已锁住,开不开,我就抡起铁锤砸开了锁,跑到马路上拦车到了中山医院。”

陈天福:“你们刚刚认识,他为什么要杀你,从他的言行中,你就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陈连东:“没有,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陈天福的脑门皱成了个大大的问号。

陈天福结束讯问后,立刻投入到紧张的调查取证工作中,在三联公司,经理向他介绍了陈连东的情况:陈是经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到本公司的,他生活俭朴,为人正直。

在党校,陈天福找到陈连东的朋友。其朋友说,大概是3月5日下午3点41分,陈打传呼给他,电话号码是5075604,说他有事,不能来党校找他了,但他没说什么事。经查证,当时陈连东朋友所说的那个电话号码的确是槟榔东里116号602室的电话号码。

陈天福接着查阅了法医鉴定书,确认陈连东头部右前额一处、右颅顶三处共四处受伤,伤口呈弧形,是被圆形钝器打击,说明陈头上伤处的确是被铁锤打击所致。

调查的情况基本显示陈连东所供述的是事实,陈天福苦苦思索着:如果陈连东交代的是事实,那么赵鹤峰为什么要用铁锤击打陈连东?如果的确如陈所说,赵第一次打陈时,陈是不知道的,他正在翻译说明书,那赵在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是完全能把陈置于死地的。而中山医院的报告显示,陈所受的伤并不是致命伤,甚至连脑震荡都没有造成,如果赵真想把陈置于死地,那么这个结果显然是不符合情理的。另外,如果陈连东和赵鹤峰真的事先不认识,赵袭击陈就更解释不通了,除非赵鹤峰有神经病。而向长春方面发出的关于赵鹤峰的调查函仍然没有回音。

陈天福和他的战友们陷入迷雾之中。

无奈之下,陈天福再次找到了槟榔东里116号602室的房主张通,询问赵租住房子的情况,试图寻找出新的线索。

陈天福:“谈谈那个人租你房子的情况。”

张通:“我不认识租我房子的那个人,我是通过厦门兴通房产公司租给那个人住的。”

陈天福:“兴通公司谁和你联系的?”

张通:“一个姓冯的经理。据他说,赵是在他公司的信息栏里看到的租房信息,赵想租一套比较清静的、地点偏静一点的房子。冯经理认为我的房子比较合适,就和我联系,定了租金。我和那个姓赵的根本不认识,他租了房子后,成天关门闭户,很少和外人打交道,所以我很少和他有来往,只是收租金时才和他见一次面。哦,顺便说一下,我在出事后从阳台上翻出半桶汽油。”

陈天福:“什么?汽油?你能确定不是你家的吗?”

张通:“能肯定,不是我家的!还有一件事,我把那房子的电话号码簿带回家了,昨天翻找号码,无意中发现有一页上有‘西南45083.5日16:2518:55’的字样,不知对你们有没有用?”

陈天福立即随张通一起提取了汽油和电话号码簿,果然上面写着张通所说的字样。

陈天福迅速与机场公安分局刑警队联系,查询“西南45083.5日16:2518:55”字样的含义,机场刑警队马上给了答复:这是福州飞往武汉的航班,“西南”是指航空公司的名称,“4508”是航班号,“3.5日”是日期,“16:25”是起飞时间,“18:55”是飞机降落的时间。

至此,陈天福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他目前只能是静静地等待长春方面的回音。

终于,在3月27日这一天,长春方面的消息来了,但是这个消息却让人震惊:死者赵鹤峰是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的划款员。他利用职务之便,将长春市建设银行应划往长春市人民银行的清算资金106万元,私自划到长春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后又从长春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将106万元划到他本人的牡丹卡上,然后携款外逃。

长春方面寄来了吉林省公安厅的通缉令和公安部的一号通缉令。通缉令上印着赵的半身照片,并注明:赵犯外逃后曾在北京台湾饭店、成都西藏饭店投宿。

接到长春通报后,不得不对案子重新进行梳理:陈连东是不是存在着谋财害命的可能?赵鹤峰携款外逃,而现在巨款下落不明。

陈天福思索着:如果说以前一直找不到陈连东杀人的动机的话,现在陈的杀人动机就太充分了,陈的供词也突然间变得不可信了,特别是从案发到陈连东在中山医院露面的这段时间,陈完全有时间将赃款转移。

陈天福再次提审了陈连东,陈的供词和前几次一模一样。

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3月29日,陈天福、段力勤和长春专案组人员再次勘查现场。

段力勤突然喊起来:“你们看,领带里有东西!”

陈天福等围上去,段力勤从领带里抽出一张纸条,又抽出一张纸条,原来是两张存折,是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分行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单,存款人是赵鹤峰,一张存有人民币30万元,一张8万元。

办案人员精神大振,继续细细搜寻。

陈天福发现了一个白色塑料梳具,长方形,上有“西南航空”字样,便拿在手里反复地看着,然后猛地对着墙壁磕开,里边赫然是一张中国银行的定期储蓄存款单,存款人也是赵鹤峰,金额为40万元人民币。

这样,办案人员从赵鹤峰的遗留物中找到了共78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加上长春赵鹤峰专案组掌握的赵在长春以17万元买得住房一套并装修,同时加上赵在北京、成都挥霍掉的金额,与106万元的数目基本相符。这样,就又排除了陈连东图财害命的可能。

可赵鹤峰到底为什么要对陈下手呢?

会议室,槟榔东里凶杀案办案人员和长春赵鹤峰专案组人员会聚在一起。

预审科长陈天福终于用无懈可击的推理和确凿无疑的铁证完成了他对此案的侦破。

陈天福思路清晰地作结案发言:

“案子发展到如此,一切都已明了。首先让我们对赵鹤峰的行为进行分析:赵是负案在逃的通缉犯,他在流窜到厦门后,已经没人知道他的身份,长春方面也说自从他离开四川大学招待所后音讯全无,照理他应该对此感到庆幸。但是赵鹤峰这时却做了两件违反常理的事,一是他邀请一个陌生人到自己的藏身处,这是一个逃犯最忌讳的,而他让陈连东帮他翻译计算机说明书只能解释成别有目的;二是在发案现场,我们提取的物证里有两张包裹单和两张汇款单,收件人是赵的姐姐,而在寄件人这一栏里,赵明明白白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和厦门槟榔东里116号602室的住址。赵鹤峰的这个行为如果不是他有意为之的话,那就是太愚蠢。像赵这样聪明的人,他不可能想不到这样做的后果。

“我们现在重新再来理一遍整个案发过程。首先,我们来看陈连东和赵鹤峰的照片。从照片上不难看出,两人都戴着眼镜,而且都白净、偏瘦,两人长得很像,陈是一米七一,赵是一米七二。这样,我们就可以推断出,3月5日下午赵鹤峰在人才交流中心是有意去找一个和他长得较像的人。在1点15分左右,他遇到了陈连东,即以翻译计算机说明书为借口邀陈去他的住处。我们经过鉴定,那本写作五彩字样的笔记本中的确有陈连东的翻译稿,而这本《多功能生产力软件包使用指南》也的确是赵鹤峰的,因此,陈连东交代的替赵鹤峰翻译说明书的事实基本成立。在这种情况下,赵后面的这段表白就明显地显得不真实。既然他有懂得计算机的朋友,那为什么还要找陈?他为什么舍近求远?我们可以大胆假设,赵鹤峰看上的是陈连东这个人,而不是陈的英语水平。我们再看,赵鹤峰的电话从来不用,据房主讲,每月只有几元钱的费用。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赵是十分小心的,平时根本不与外界接触,这更能说明他对那两个包裹单和汇款单是有意为之。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赵鹤峰完全有能力把毫无准备的陈连东杀死,为什么他对陈的袭击不是致命的?我们可以推断,赵这时并不想让陈立即死,他只想将陈击昏。为什么呢?我们推测的依据在赵住处的半桶汽油上。现场勘查证实,这桶汽油陈连东没有动过,汽油也不是房主的,那么只能是赵的。而他为什么要准备这些汽油呢?我们的推断是,他想先把陈连东击昏,然后焚烧,这样尸检时就不会由呼吸道发现破绽,而赵鹤峰已将自己的身份证等证明放在居室里,这样,公安机关很容易从中得出结论:赵鹤峰死于意外火灾或自焚。所以,他在3月4日和5日分别往长春家里寄去包裹和汇款,并且故意留下自己在厦门的详细住址,有意让长春警方顺着线索追踪,当警方追至厦门时,得到的只能是赵鹤峰已死的消息,案件由此了结。警方再精明,也料不到真正的赵鹤峰已经走了。这里写着的是西南航空公司从福州起飞的航班号和时间,他从福州走又是一步高棋,很显然作了策划,他满以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能来个金蝉脱壳……”

陈天福的发言结束了,全场鸦雀无声。

4月5日,距案发正好一个月的时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赵鹤峰的姐姐处将赵3月4日寄回的一台电脑搜出,并通过有关微机人员的操作,发现电脑里有赵鹤峰写给家人的一封信。信是赵2月28日写的,现摘录于下: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还好吗?我不能在家里过年,心里很难过。平日里守在你们身边,没有感到生活艰难,出门在外,才知道有许多的事我还应付不了。可不论怎样,我做已经做了,错也已经错了。我也知道我走的是一条不归路,只要一步踏进去,就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永远也不能回头。

我唯一舍不得的,是我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家,养育了我的父母,帮助过我的哥哥、姐姐。我不怕死,但是——我不愿意!他们也不可能逮住我,永远不能!我有一套完整的计划,就不和你们细说了,反正你们的儿子永远不会被他们抓住,更不会死去……

此外,我要提醒一下,还有一处房,我买的,是我给你们买的,权当不孝儿子的一点心意。这里有张图,房钥匙在我抽屉里……

赵鹤峰的信为此案做出了最好的注解,完全印证了陈天福的判断。至此,案情大白。

4月10日,陈连东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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